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胶原酶溶解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疗效欠佳的原因分析

胶原酶溶解术治疗腰椎间盘突出疗效欠佳的原因分析

  一、严格诊断标准
     诊断标准的严格选择是非常关键的。临床诊断根据Mccullochl983年制定的标准确定:
  1.腿痛大于腰痛。
  2.有感觉异常等特异的神经症状。
  3.直腿抬高试验小于正常50%。
  4.腱反射异常。
  5.加强试验阳性。
  如诊断和鉴别诊断不清,势必影响治疗的效果。

  二、严格选择适应证
       一旦诊断为椎间盘突出症,患者采用何种方法治疗是非常重要的,因为椎问盘突出症的治疗方法很多,如适应证不严格,选择方法不当将直接影响治疗的疗效。
 
 三、患者病理因素
    1.部分病人因髓核钙化或骨化,髓核中的纤维组织大量减少,胶原酶只能溶解胶原纤维,对结晶钙盐无溶解作用,故就不能产生疗效。
   
  2.如果钙化或骨化伴有巨大突出,或由于椎管狭窄,神经根管狭窄明显。
   
  3.由于先天性解剖变异均能导致药物的分布异常而影响疗效。
 
四、操作技术原因
  1.定位不准,无论操作技术多么熟练,术中均应借助“c”形臂电视x线机,穿刺针到达所需位置后才可推造影剂,直到定位满意为止。
   
  2.胶原酶药物剂量不足,操作时小心推注,以免溢出体外。一般认为1200u胶原酶用6—8ml生理盐水稀释。
   
  3.2个或以上椎间隙突出时,选择一个穿刺点推注药物时,应转动针180度,使药物到达所需较广的部位,否则影响对多个椎间盘突出的患者的疗效。
   
  4.术后体位、时间及用药。术后即刻应使患侧在下位,并静卧至少6小时,以使药物集中在突出部位,逐渐溶解椎间盘组织,配合应用抗炎、脱水、激素等治疗3天,辅以营养神经药物。
 
五、患者自身因素
  1.充分调动患者的积极性,科学认识椎间盘突出症治疗的必要性和疗效的客观性。
  2.术后强调继续绝对卧床2—3周,2—3月内不从事体力劳动,否则影响治疗效果。

    综上所述,胶原酶作为治疗椎间盘突出症的一种手段,只有明确诊断、严格适应证、熟练规范操作、注意调动患者的积极性、综合分析避免可能引起疗效不佳的原因,它的应用前景一定会越来越看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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